准备与潮州一起将其申报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相关“申遗”报告已经写好了。
新华社福建分社原副社长王炜中认为,文化是共享的东西,闽潮两地将联袂把“陈三五娘传说”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一件大好事。其他专家也指出,《陈三五娘》剧目及传说的流传,在潮汕和闽南等地由来已久,因此可以借“陈三五娘”文化搭台,多方一起举办活动,促进闽、潮、台文化旅游及经贸关系等的发展。
“‘陈三五娘’的爱情传说将衍生出旅游业,而且前景看好。”据泉州市洛江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当地已计划在陈三故里的朋山岭和河市一带,建造"陈三五娘"文化公园。"这样不仅可以展示‘陈三五娘’文化,还可以作为怀古凭吊、寻觅古代爱情踪迹之地。"与此同时,泉州市有关部门也正在谋划陈三故里的文化旅游,让闽潮这一共同文化遗产发扬光大。其中,一年一度的元宵夜游灯,当地也将规划发展成为"狂欢节"、"情人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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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潮汕地区、苏六娘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但一般都认为故事发生在清代,剧本是解放后编的,但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明本潮州戏文五种》中,《苏六娘》戏文附刻于摘锦潮调《金花女》的上栏,共三十面,约一万字,从其版式与《荔镜记(陈三五娘)》相同,看来必是1573年开始的明神宗万历年间,离现在已经四百多年了。可知“爱娶雅牡苏六娘”这句潮州俗语比较古老。
此戏文与现代潮剧《苏六娘》不大相同,演苏六娘自潮阳西胪回到揭阳吕浦家中之后便日夜思念表兄继春,当知道继春也因相思成疾、性命垂危后,便“深深百拜祝神祗,我君病重为相思,伏乞神天命保庇、暗中扶持,愿待伊病通解拆,碎骨粉身答谢天。”后割股肉为药饵以相救。但苏家已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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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娘许配饶平县杨秀才,六娘急与继春相会共商对策,继春主张私奔,六娘要继春、抢婚,二人相持不下,继春拂袖而去,六娘以死殉情,继春也自缢以报,随后二人相继还魂,终成眷属。此戏文中的角色有生、旦、占(贴旦,如婢女)、未、净、丑各种俱全,分别扮演郭继春、苏六娘、桃花、苏母、苏父、郭母、林婆(苏六娘乳母)等戏中人物,全戏通过"六娘对月"到“六娘出嫁”十一出戏将苏六娘和郭继春的爱情故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从《潮州志.丛谈志.事部》引用清代诗人谢巢云《红药吟馆诗钞》中长诗《苏六娘》可知:苏六娘是明代揭阳雷浦村人,其母家为潮阳西胪富翁,六娘以美貌著名,常随母往返于雷浦与西胪之间,因与郭继春两相爱慕,私自定婚,终不能逐愿而毕命沉江,是反封建的曲折爱情故事,并无明代戏文中的割股和还魂等离奇情节。但谢巢云指出:“梨曲村歌,传诬失实”,可能就是指这戏文,也可知明本《苏六娘》戏文是在民间故事的基础增添传奇和因剧情发展需要而加上割股和还魂的。
人肉可治病从唐代的《本草拾遗》就有了,古代孝子也有“割股疗亲”的故事,《宋史.选举志》有“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以割股为孝勇,戏文以六娘割股示情勇。而很多人都以为戏文中的“还魂”情节是受著名戏剧家汤显祖的《牡丹亭》影响的,其实不大可能,因汤显祖(1550至1616年)江西临川人,也生活在万历年间,据他在《还魂记.序》中介绍:“传杜太守事者,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女儿事,余稍更而演之”,其意是他被贬广东徐闻时,将广州太守女儿的传奇故事改编而成,而《苏六娘》戏本故事直接受广州民间故事影响而产生还魂故事也不一定。总之明代传奇将悲剧故事的结局改成团圆,也符合观众的愿望。潮州俗语中有“戏无台(没有杀)小生”就是要留主角最后团圆,“看戏遇着人团圆,听古(说书)遇着人派钱”这个潮州俗语,也是很好证明,先悲后欢,先离后合,都是古代中国戏剧情节的主线。 |
在《苏六娘》戏文中还有:“桃花,你去绣筐内一双脚缠鞋持出来。”和“脚缠一付鞋一双,递乞郭妈双手捧。”可知明代潮州妇女也有缠脚恶习。潮州俗语中也有很多关于脚缠的,如“老人脚缠——又塘(长)又臭”喻讲话罗嗦,“臭过脚缠”喻气味难闻,“脚缠绊死鸡”喻表束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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