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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公布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中央财政支持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基层戏曲院团给予资金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组织院团到农村演出、鼓励为戏曲院团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令戏曲界倍感振奋。
  中央财政“出手” 解决“差钱”问题
  近年来,观众锐减、市场萎缩让不少基层剧团步履维艰。陕西省周至县剧团是陕西省发展比较好的剧团,年演出800场,演员收入每月不足千元。
着力解决戏曲院团尤其是基层院团“差钱”的问题,此次政策从支持剧本创作、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到购置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都作出明确规定。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
  政策明确,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央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工作予以支持。
  政策要求,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剧本,剧本,一剧之本’,此言道出了剧本在戏曲艺术中的重要性。”中国剧协副主席罗怀臻说,“加大对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乃是抓住了戏曲艺术繁荣的根本,抓住了戏曲艺术向前发展的内在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