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 森
   蟒袍
   舞台历史剧中的朝廷命官,如宰相、尚书、御史、状元、巡按等,都穿上各种颜色的蟒袍,因袍身绣有龙状的图纹,观众一般统称“龙袍”,其实是蟒(既巨蛇)袍,只有皇帝穿的袍,才是龙袍。龙与蟒基本相同,只是龙趾绣五爪,其他绣四爪。
   潮剧蟒袍的纹绣变化比较多样:蟒身绣浮雕立体的小鳞纹,排成七行九行,以示蟒的特征;裾脚绣直线或波状的山水纹,称“一统山河图”;袍身正中、前胸、后背绣侧龙、正面
龙、大团龙和小团龙。绣线有全部用金或银的,叫“全金蟒”;有配色线镶金银边的,叫“绣线蟒”。全金蟒穿起来挺拔威严,但较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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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绣蟒则柔软贴身,比较有利于表演。
  
蟒袍通常用黄、红、青、白、黑五种主色,皇帝穿黄,状元、巡按(小生饰)穿红,廉正官员(老生饰)穿青或白,包拯和张飞历来穿黑。此外,也曾根据舞台人物的需要,设制过绛红、深蓝、土黄、紫红、玫瑰、银灰等各色蟒袍。


文 舒

   早期潮剧班到泰国演出,多是受聘去的。聘方多数是当地华商组织的公会、公司。做法通常是由戏班先行去信或者托人商洽,华商如果合意,便组股合资,予以聘请。聘期一般为四个月,每月聘金在二千五百铢到三千铢左右。受聘期间的演出收入归聘方所有,盈亏与戏班无关。
   戏班赴泰国的旅运费,由聘方负责。回程的费用有的由双主负责,有的由戏班负责,具体在签订合约时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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