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山歌剧(2)

山歌剧的乐队编制,有以民族民间乐器为主,选择加入几件或个别西洋乐器的中小型乐队,也有过较大型(二十八人)的中西混合乐队。没有固定的领奏乐器。乐队有设乐队指挥的,有由掌鼓板者指挥的,也有由乐队指挥和掌鼓板者主次兼顾、分工指挥的。

山歌剧的打击乐,也没有纵向的传统继承和固定模式。它借鉴和吸收汉剧及其它民间音乐舞蹈的打击乐。除采用板鼓、梆子、木鱼、小锣鼓、苏锣、钹、钟、铃等常用的民族打击乐器及有地方特色的客家大鼓和高边锣之外,也采用西洋乐队的某些打击乐器,如定音鼓、吊钹、三角铁等。

山歌剧的舞台美术设计,多采用写实为主、虚实结合的艺术表现手法,富于生活化和乡土风情。

抗日战争后期,由郭沫若领导的国民党第三厅属下的第七演剧宣传队(简称“剧七”),曾在兴梅、韶关一带演出进步的新文艺节目如《生产大合唱》、歌剧《农村曲》及话剧等,加上后来老解放区开展秧歌剧活动的影响所推动,客家地区流行排演客家方言话剧,或在话剧中加唱客家山歌。

1949年秋,华南文工团曾以客家山歌作素材,编演了客家方言小歌剧《光荣夫妻》;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潮汕第二支队政治部宣传队(简称二支政宣队),上演此剧几十场,都很受群众欢迎。

1950年4月,解放军将领萧向荣回梅县探亲期间,接见兴梅地委文工团演职员时,以及在华南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均勉励文艺工作者向秧歌剧学习,“利用旧形式,研究旧形式,来达到改造旧形式,创造新形式”。此后,兴梅地委文工团先后用客家山歌作唱词,编演了宣传婚姻自由的小歌剧《花轿临门》,用原板梅县松口山歌编演了山歌演唱剧《回心转意》;兴宁文工团用原板兴宁水口山歌及五句板编演了独幕山歌演唱剧《同心合力做起家》等,由于听来亲切,也都很受群众欢迎。演出后,兴宁全县的中、小学文工队及农村宣传队争相排演该剧。同年12月,兴宁有文章首次提出“山歌剧”之称,而有关《同心合力做起家》的另一文章则提出“民歌剧”之称。

1951年3月,兴梅军分区宣传队以客家山歌为基础,编演了动员群众参军的小戏《一对好夫妻》,正式以“山歌剧”命名,参加广东省和中南军区文艺会演,获大会奖励。

以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客家山歌小演唱和山歌演唱剧的上演,以及客家山歌的搜集、整理和传唱在各地铺开,文化部门加强对群众业余文艺活动的辅导,有力地推动了山歌及山歌剧的业余创作和演出。

1953年土地改革结束后,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城乡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1954年间,粤东客家地区各县,纷纷成立业余剧团、农村俱乐部、业余文艺组,普遍上演小型山歌剧。

继1953年12月华南出版社出版张雪伦编写的第一个正式以山歌剧命名的剧本《走上正路》之后,丰顺县文化馆馆长刘天一根据山歌小演唱《懒汉可耻,劳动光荣》,改编为山歌剧《土改以后大生产》,被评为粤东区文艺创作三等奖。接着,刘天一、廖玉文、李宗英、罗力华、白眉等一批业余作者将《人往高处走》、《两兄弟》、《买嫁妆》、《算账》、《报名入社》、《中秋之夜》、《小白旗的风波》等一批外省剧本,移植改编为山歌剧,并由潮汕《工农兵》文艺社分别铅印成山歌剧单行本,免费提供全区各县业余剧团、农村俱乐部、业余文艺组排演。

1956年,由梅县文化馆辅导的石书乡俱乐部业余剧团排演的反映农业合作化题材的山歌剧《巧相逢》(蓝立为、米柯改编,米柯、周萍编曲),参加广东省农村业余文艺会演,获大会好评。

1955年8月梅县文工队成立,1956年改为梅县歌舞团。在普遍开展群众性业余山歌剧活动的基础上,为发展山歌剧,1957年6月,根据中共梅县县委的指示,梅县歌舞团改为半专业性质的梅县民间艺术团(团长为胡电明,指导员为李德文)。当时明确指出:山歌剧道白用客家话,演唱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客家山歌、小调和民间音乐,要解决好原板山歌的运用(即“旧形式”的改造),要向戏曲学习。随后,便着手实践。老艺人颜瑾光在《巧相逢》原作的基础上,试将原板梅县松口山歌的节奏,压缩或拉长,使其产生板腔变化,从原来的自由体,变出快板、慢板等多种板式糅进该剧;又采用群众所熟悉的客家民间小调《买杂货》、《拜伯公》、《凤求凰》及佛曲等,糅进《补鞋》一剧的音乐唱腔。结果这两个独幕山歌剧的上演,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和县委的肯定,认为这是地道的客家山歌剧。不久,该团除创作现代题材的剧目外,也尝试移植改编历史题材的古装戏。一批山歌剧新作,如《争宝》、《一把酒壶》、《船灯》、《中秋望江亭》、《张古董借妻》、《打面缸》、《打鸟》等陆续上演。

1958年7月,梅县民间艺术团的独幕山歌剧《巧相逢》、《争宝》、《一把酒壶》、《花果山前》等,参加汕头专区专业文艺会演。同年9月,又参加广东省现代剧目会演。皆因剧目具有浓烈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博得领导、专家和广大观众的赞赏。在参加省会演期间,该团演出的《巧相逢》和《丹河曲》两剧,曾由中国唱片公司灌制唱片,全国发行。

此一时期的山歌剧,从业余的普及,迈向专业的提高。在山歌剧音乐唱腔设计及表演方面,大胆学习和借鉴戏曲,为山歌剧的发展积累了可贵的经验。

在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和支持下,1958年9月13日,汕头成立汕头专区文工团,成员多为潮籍,也有客籍。刚从解放军四十一军文工团转业的一批艺术干部,组成这个年轻艺术团体得力的领导班子和艺术指导核心:团长麦飞(兼)、指导员曲太田、副团长徐功顺、演员队长张凤岐、副队长章宾如、乐队队长丁生弟等。

1959年1月29日, 汕头专区文工团整编为汕头专区汕头军分区民兵文工团,受汕头地委、汕头军分区双重领导。该团由任政任指导员,徐功顺任副团长。

随后,中共汕头地委将梅县民间艺术团上调汕头专区,先后改称汕头专区民间艺术团、汕头专区山歌剧团。

8月初,文工团和山歌剧团通过歌舞、山歌剧联合演出,以及联合排演歌剧《红霞》之后,于1960年2月21日,文工团和山歌剧团合并为汕头专区歌舞剧团。专署文化局文化科科长麦飞在会上提出,合并是必要的。演出以山歌剧为主,专区民间歌舞为辅。并宣布该团领导班子名单:代指导员为方思月,副团长为徐功顺、吴荣,秘书为张凤岐。

在山歌剧发展方向的问题上,汕头地委文教副书记李雪光、文教部副部长邢上善都十分关注,并参与研讨与实践,提出山歌剧向地方戏曲或地方歌剧发展。

汕头专区歌舞剧团上演节目,除歌舞之外,计有大型歌剧《红霞》、《白毛女》等;创作、移植、改编的大型、独幕山歌剧很多,如《红珊瑚》(歌剧《红珊瑚》移植改编)、《刘三姐》(广西彩调《刘三姐》移植改编)、《牛郎织女》(华南歌舞团舞剧《牛郎织女》移植改编)、《花果山前》、《彩虹》、《唱夫归》、《刘四姐》(歌剧《刘四姐》移植改编)、《阳光普照万家春》、《柳湖村》、《双喜临门》、《新媳妇》等。

1962年9月,汕头专区歌舞剧团改称汕头专区山歌剧团。

从歌舞剧团到山歌剧团期间,由于队伍的扩大(曾发展到一百零八人,其中,中西混合乐队二十八人),创作、导演、演员及演奏员的专业实力大大加强。合并后,尤其是潮汕文化与客家文化的交融,使上演节目多姿多彩,既能演歌舞(包括客家山歌演唱)、普通话歌剧,又能演客家话山歌剧;中西混合乐队视大小型剧目需要,能分又能合,既体现了地方特色,又丰富了艺术表现力。由于能演小中型戏,也能演大型戏,既能在城镇连演二至四场,也能组织轻装队伍深入偏僻山区农村和海岛演出。

1961年间,兴宁县山歌剧团、蕉岭县山歌剧团相继成立。1962年8月,梅县山歌剧团成立。这三个县级山歌剧团,都在努力探索山歌剧的发展,都曾创作、移植改编演出过许多小中大型山歌剧剧目。他们走遍城镇和山村,送戏上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有些剧目参加专区,省会演获奖。

为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山歌剧的发展与提高,中共汕头地委、汕头专署文化局于1962年9月24日至26日,在梅县举行首届山歌剧会演。参加会演的剧目有汕头专区山歌剧团的《彩虹》、《唱夫归》、《牛郎织女》,梅县山歌剧团的《挽水西流》、《雪里梅花》,兴宁县山歌剧团的《风雨亭》,蕉岭山歌剧团改编的《螺蛳姑娘》等。

会演期间,举行座谈会,对山歌剧发展问题,展开热烈的争论和探讨。与会者,对山歌剧要讲客家话、唱客家山歌、要有客家地方特色等,认识是一致的。各抒己见的争论焦点是:山歌剧走戏曲化道路,还是走新歌剧的道路?而大多数代表还是认为:山歌剧就是山歌剧,它可以向新歌剧和戏曲学习、借鉴,但不必完全向歌剧“靠”,也不必完全照搬传统戏曲的固定模式,这样,才不会束缚自己。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李门,省戏剧工作室主任郭秉箴,省剧协、音协、华南歌舞团的代表和福建省龙岩专署文化局副局长王瑞华等,出席了座谈会,并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会后,《汕头日报》连续发表多篇探讨山歌剧发展的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