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方戏曲音乐在台湾传播述略(三)
台湾早期的戏曲演出,据有关资料记载,主要都是集中在逢年过节民间谢神感恩、求神保佑期间进行。连雅堂《台湾通史》卷二十三“风俗志·演剧”称“台湾演剧多赛神”。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陈梦林纂修的《诸罗县志》卷八“风俗志·汉俗”也称台湾民间聘请戏班演出,都是在岁时节庆及王醮大典期间,“以娱神祗”。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陈文达在《台湾县志》中还有更具体的记述,谓:“二月二日,家家具牲醴,为土地庆寿,里社之间,鸠祭于祠中,张灯演戏,是谓祭春。……八月中秋,祭土地,张灯演戏,与二月二日同。……十一月冬至,致祭祠宇,张灯演戏,与二月十五日同,谓之祭冬。”并谓“台尚王醮,三年一举,取送瘟之义也,附郭乡村皆然。……总以末日盛设筵席演戏,名日请王。”还说“凡寺庙佛诞,必择数人以主其事,名日头家,敛金于境内作戏以庆,乡亦然。”再是《葛玛兰厅志》,同亲记载:“上元节,每神庙演戏一台,俗号打上元。”“二月二日,各街衢里社鸠金演戏,为当境土地庆寿,兼之祈年。”“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后生辰,演剧最多,先期书贴戏采,某姓以刚日,某姓以柔日,盖漳属七邑,开兰十八姓,加以泉粤二籍,及各地经纪民,日演一台,轮流接月,每年三月朔至四月中旬始止。”“七月超渡,各里社延僧礼忏,三日事竣,演戏一台,名日压醮。”“中秋街衢祭当境土地,张灯唱戏,与二月同,彼春祈此秋报也。”这些都说明早期台湾的演戏风俗与大陆闽、粤地区是一脉相承,大体无差。
潮剧(包括潮州木偶戏)以戏班的形式,与“泉腔”、“正音戏”同时在台湾演出,相传是始于十八世纪中、后期,即清乾隆年间。1772年,清人朱景英在《海东札记》中记述当时台湾的戏剧演出情况时,就称“演唱多土班小部,发声诘屈不可解,谱以丝竹,别有宫商,名日下南腔。又有潮班,音调排场,亦自殊异。”连横在《台湾通史》中,也有类似的记载。清乾隆至道光期间,据说闽、粤两地先后到台湾演出的潮剧班,至少有“彩和香”(广东省饶平陈坑村人所缴)等五班。演出的剧目,内容多为“求学、求功名,以及判官和官吏们的活动,还有许多爱情故事和道德剧。”演出时往往还可见“村桥野店,日夜喧阗,男女戏观,履舄交错”和“演剧迎神远近哗”的盛况。还听说“彩和香”班当时到投南且鹿角村演出,很受村民的欢迎,当地茶农捧出自产的茶叶烹茶招待演员,戏班走时还带回茶苗在饶平山区种植,取名“台湾茶”,成为当地梨园的佳话。到了二十世纪初,所知潮剧还有“中源正”班长期驻台演出,当时上演《三娘教子》、《收浪子尸》、《画皮》等剧目,都颇受观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