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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携手守护古老非遗 汕潮揭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明年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1/12/11 11:03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林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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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同日分别审查批准了《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以统一步调的联动立法,护航潮剧事业发展,条例将于明年起正式实施。这是广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成果,开创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标志着汕潮揭携手保护潮剧迈出历史性一步,这也在我市潮剧界引起热议。


  潮剧是中国十大地方剧种之一,经过580多年的发展,成为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市全力推动潮剧高质量发展。作为省级专业艺术院团,广东潮剧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戏亭印象”“周五有戏”惠民演出品牌活动,推动我市与中国戏曲学院合办首个全日制潮剧本科班,持续实施“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邀请姚璇秋、方展荣等老一辈艺术家对青年演员进行手把手传承辅导,复排了《荔镜记》等一批经典潮剧剧目;深入开展潮剧学术理论研究,先后举办了姚璇秋、李廷波、郑一标等潮剧名家的研究系列活动,丰富潮剧艺术的理论成果。


  广东潮剧院艺研室原主任、国家二级编剧沈湘渠表示,在《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中,我市结合实际,针对潮剧教育和人才培养、潮剧海外交流传播和潮剧惠民活动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条例正式实施后将为汕头潮剧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对潮剧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鼓励和支持,让潮剧从艺人员倍感振奋。广东潮剧院演员林碧芳表示,条例实施后,对于师徒传承、潮剧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广东潮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演员张怡凰表示,三个条例中瞄准了潮剧发展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打出了共同设立潮剧艺术节、共同创建潮剧保护传承研究基地等“联动拳”,将为潮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和更广阔的空间。


  三市携手立法,齐心协力保护潮剧也得到了各级媒体的关注。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下,部分中央、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到汕头开展调研,采访了解条例制定及部署推动相关工作。调研中,部分中央、省直媒体实地走访了广东潮剧院、潮剧艺术博物馆、姚璇秋艺术传习所展厅、老妈宫戏台和汕头文化艺术学校等地,并参与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据介绍,潮剧立法是为了保护与传承,解决制约潮剧发展的投入不足、人才断层、受众面窄等体制机制问题,厘清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保护传承合力,并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增强潮剧艺术家的荣誉感,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于培育潮剧文化产业,发挥市场作用,推动潮剧的传承与发展。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楚瑜表示,潮剧要保护传承,首先要解决教育和人才问题。条例针对调研中提出的关于人才培养机制、体制的难点堵点,制定了鼓励学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条例,专门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程、年薪制的分配方式,推进人才的培养和教育。


  据悉,这次潮汕揭三市就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创了市与市之间就同一门类、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保护传承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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