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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干货满满∣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推动我市潮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20 11:03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林蓁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审查批准了汕头、潮州、揭阳三地的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三部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三部条例框架结构相似,原则性规定基本统一,既有整齐划一的同频共振,也有因地制宜的本土特色。其中,《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干货满满。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共二十六条,从多个方面对潮剧的保护传承作出规定。潮剧作为戏曲艺术,其繁荣发展的关键在于人,各类潮剧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是重中之重。《条例》中以一定篇幅,对保护传承机构的资格认定、表彰奖励、人才引进培养、潮剧教育、院团机构建设等作出规定。同时,亦注重凸显广东潮剧院、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在潮剧艺术人才的培养及潮剧艺术的研究、传承、展演等方面的优势。


  《条例》中明确规定,灵活采用多种渠道、不同方式引进潮剧专业人才、聘用特殊人才,合理确定薪资报酬,特别是明确规定“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者紧缺急需人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鼓励和支持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潮剧文化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汕头实际情况,鼓励和支持采取戏曲名家收徒传艺等多种形式培养和储备潮剧人才,多种形式培养和储备潮剧人才。在扶持民营或者业余潮剧院团(演出团体)的发展方面,明确民营或业余潮剧院团(演出团体)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上与国有潮剧院团享有同等待遇。


  本次区域协同立法,三地立法机关达成共识,在九个方面建立完善潮剧保护传承区域合作机制:如在共同设立潮剧艺术节、建立区域名家收徒传艺机制、协作开展区域潮剧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三地应当加强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区域潮剧保护传承水平。


  出台《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对于破解制约潮剧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我市潮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打造区域文化高地,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直面潮剧发展实际,遵循艺术规律,突出汕头特色,切实将保护戏曲发展的有益经验吸纳上升到法规层面予以规范,完善潮剧传承发展的保障制度,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新时代潮剧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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